裁罰與救濟共 3 篇,由執業食品技師林信宏博士親筆撰寫,每篇都寫清楚法規依據與現場做法。
新制要求的東西,大部分必須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存在。出事那天能做的只有執行,不是準備。
陳述意見不是求情,是把你的事實與依據正式講一次。講了不保證結果,但不講,後面每一步都會更難走。
報告紅字之後,最壞的處理方式不是慢,而是在還沒搞清楚超的是什麼、範圍到哪裡之前就做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