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食品中毒之後的矯正與預防措施
矯正與預防在條文裡是兩個詞,一個處理這一批、一個處理下一批。食品技師說明準則第 13 條第 3 款怎麼拆、食安法第 53 條那三個詞怎麼當成回報資料的標題,以及改善情形要從哪裡寫起。
食安事件應變共 8 篇,由執業食品技師林信宏博士親筆撰寫,每篇都寫清楚法規依據與現場做法。

矯正與預防在條文裡是兩個詞,一個處理這一批、一個處理下一批。食品技師說明準則第 13 條第 3 款怎麼拆、食安法第 53 條那三個詞怎麼當成回報資料的標題,以及改善情形要從哪裡寫起。

三級回收曾經是法規,寫在舊辦法第 8 條。115 年 2 月 3 日全文修正之後,條文裡沒有「級」這個字。食品技師說明取而代之的四樣要求,以及食藥署 QA 裡真正要分清楚的那兩條線。

二十四小時那一條是醫療機構的義務,業者的觸發條件在食安法第 7 條第 5 項。食品技師說明當天該保住哪些東西、準則要求的那四份紀錄,以及真的啟動回收之後要跑的整套程序。

問題不在業者不小心,在兩套正面表列不一致——而業者拿到的是出口國那一套。

它不是用量超標,是本來就不該存在。而檢驗擋不住的原因,和塑化劑那一次完全相同。

你的品管系統是設計來抓錯誤的,不是設計來抓惡意的。而這兩件事需要的防線完全不同。

那不是一套被設計出來的制度,是一套被追出來的制度。每個公告日期後面,都有一個當時擋不住、後來才補上的破口。

高峰在冬天不是夏天,腸炎弧菌早已不是主角,而七成七的案件查不出病因——最後這一點對業者的意義最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