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潔消毒與蟲鼠防治紀錄怎麼做
這一題被查的是三件事:設施擋不擋得住、藥劑有沒有指定專人保管並記用量、紀錄是不是按日填的。食品技師整理附件一指名的那四個位置,以及附件二第三點缺一不可的四個條件。

先講結論:這一題被查的不是你有沒有打藥,是三件可以攤開看的東西:設施有沒有擋、藥劑有沒有管、紀錄有沒有留。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 4 條授權的附件一把位置指得很明確,出入口、門窗、通風口及其他孔道保持清潔,並設置防止病媒侵入設施,排水溝也要。而藥劑這一端在附件二第三點:使用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許可之病媒防治用藥,明確標示及存放於固定場所……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。
病媒防治的重點在設施,不在藥
很多工廠的病媒防治檔案,打開就是一疊外包廠商的施作報告。報告本身沒有問題,問題是法規要的東西不只那一疊。
附件一講的是建築物本身要擋得住。它點名了三個位置,而這三個位置現場走一圈就看得到:
孔道這一類是出入口、門窗、通風口及其他孔道保持清潔,並設置防止病媒侵入設施;排水是排水系統完整暢通,避免有異味,排水溝有攔截固體廢棄物之設施,並設置防止病媒侵入設施;上方則是樓板或天花板保持清潔,避免長黴、剝落、積塵、納垢或結露等現象。
販賣端另有第 26 條第 1 款,要求販賣、貯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設施及場所,保持清潔,並設置有效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。
所以缺的若是紗窗破洞、排水溝沒有擋板、天花板結露,施作報告再多也補不起來。
藥劑那一欄,三個條件缺一不可
附件二第三點是這一題最容易失分的地方,因為它管的是你放在櫃子裡的東西。
第一款對病媒防治用藥的要求有四個條件連在一起:使用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許可之病媒防治用藥,明確標示及存放於固定場所,且不得污染食品或食品接觸面,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。
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許可」這一句常被漏掉。市售的一般殺蟲劑不一定在許可範圍內,而這一點是看得出來的,許可證字號印在包裝上。
第二款把清潔劑與消毒劑用同樣的規格管起來:清潔劑、消毒劑及其他化學物質、藥劑,明確標示及存放於固定場所,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。
第三款是排除條款:作業場所內,除製造或維護衛生所必要使用之化學物質、藥劑外,不得存放其他化學物質或藥劑。機油、油漆、私人用品放在作業場所的角落,就踩到這一款。
第四款管工具:清潔、清洗及消毒施作用具或機具,置放於專用場所並妥善保管。拖把與抹布不能跟原料放在一起。
清潔與消毒是兩個動作,方法也分開寫
準則第 31 條把餐飲業的做法寫得很具體,而這個分法在製造業現場一樣用得上。
清潔那一段:採用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洗滌用水清洗;其使用清潔劑者,應以食品用清潔劑為限。兩個限制,水要合格,清潔劑要是食品用的。
消毒或殺菌則依物品分兩類。器具類是砧板、菜刀、鍋鏟及餐具:使用乾熱、蒸氣、熱水、氯液或其他有效方法處理;布品類是毛巾及抹布:使用蒸氣、沸水、氯液或其他有效方法處理。
附件二第二點另外提醒一件反向的事:清洗消毒作業,應防止清潔劑或消毒劑污染食品接觸面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及包(盛)裝材料。消毒水殘留在檯面上沒沖掉,本身就是污染。
至於回收使用的器具,附件三第九點要求得回收使用之器具、容器及包裝,應於回收後,予以清潔,並以適當方式消毒或殺菌。
紀錄是按日填的,不是月底補的
附件二第六點把紀錄這件事講死了:食品業者應指派管理衛生人員,就建築與設施及衛生管理情形,按日填報衛生管理紀錄,其內容包括本準則所定衛生工作。
「按日填報」四個字沒有彈性。月底一次補齊三十天,字跡與筆色都會說實話。
同一點還補了一句常被忽略的:管理衛生人員之教育訓練,應符合第一點第二款之規定。也就是說這個人自己每年也要受訓至少三小時,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與教育訓練要求。
藥劑那一端則是用量紀錄,附件二第三點第一款與第二款都寫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。所以檔案夾裡該有的不只是外包廠商的施作報告,還有你自己的領用與用量紀錄。
保存年限統一在準則第 11 條:應至少保存五年。
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
- 走一圈看孔道與排水溝有沒有擋。附件一指名的就是出入口、門窗、通風口、其他孔道與排水溝
- 翻出病媒防治用藥的包裝,確認是環保主管機關許可的品項。這是附件二第三點第一款的第一個條件
- 指定一個人保管藥劑並開始記用量。條文寫的是「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」
常見問題
病媒防治外包給專業廠商,我就不用管了嗎?
外包處理的是施作,法規要求的其他部分仍在業者身上。附件一的防止侵入設施是建築物的事,附件二第三點的存放、標示、專人保管與用量紀錄也是業者的事。廠商的報告可以作為施作證明,但取代不了設施與紀錄。本文不就個案評估特定廠商之服務內容是否足夠。
捕蟲燈與黏鼠板要放在哪裡?
準則沒有指定位置,但有兩個限制可以推。附件二第三點第一款要求病媒防治用藥不得污染食品或食品接觸面,第四款要求施作用具置放於專用場所並妥善保管。實務上會避開作業檯面正上方與原料開封區。本文不提供配置圖或制式表格。
清潔劑可以用一般家用的嗎?
第 31 條寫的是「應以食品用清潔劑為限」。這一條在餐飲業章,但製造業端也有對應限制,附件二第二點要求清洗消毒作業,應防止清潔劑或消毒劑污染食品接觸面。另外食品用洗潔劑本身另有衛生標準在管,與一般家用品不同。
衛生管理紀錄一定要紙本嗎?
準則沒有限定紙本。附件二第六點要求的是按日填報衛生管理紀錄,形式未限制。重點在第 11 條的五年保存,以及「按日」這個頻率要留得下痕跡。電子表單要能看出填報時間,否則與月底補登難以區分。
最後
這一題的檔案夾通常很厚,但厚的那一部分往往是外包報告。
法規真正指名的是另外三樣:建築物擋不擋得住、藥劑有沒有人負責並記用量、衛生管理紀錄是不是按日填的。這三樣都不必花大錢,卻是現場走一圈與翻一本紀錄就能看出來的。
本文為一般性法規資訊,不構成個案之合規結論,亦不對特定廠商或藥劑產品作評論。所引條文: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現行版本為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4 日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,其第 4 條、第 5 條、第 6 條分別授權附件一、附件二、附件三。條文以主管機關公布之現行版本為準。本所提供食品衛生安全之專業協助,不轉包、不代簽、不代理訴訟。
接下來
要往下走,有三條路
- 還沒被查過,想先知道自己有沒有問題。 預約免費食安健檢——30 分鐘, 換一份看得懂的風險清單。不綁約、不預收費用。
- 想先知道這類事情怎麼收費。 看六大服務範疇與價目——價目攤開來談, 可以只買一次諮詢,不必簽一整年的約。
- 已經收到文書,有法定期限在跑。 直接撥 0916-141-359——這一類不必先讀完整個網站。 本所不承諾特定回應時間,亦不對處理結果作任何保證。